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

一个残疾儿童在加拿大Canada (生活在加拿大系列)(原创)



  在我工作的Daycare(中文翻译:托儿所,幼儿院。但是有所不同的是,我这里说的托儿所不是只有2-5岁的小孩,小孩的年龄从18个月到12岁。因为加拿大的法律12岁以下的小孩不能独自在家,所以很多学生放学以后被接到daycare直到家长来接)有个残疾小女孩。她不会说话,不能自己行走,不能自己吃东西...... 总之什么都不会。我的同事说她有时候能听懂别人的谈话,我个人感觉好像是下意思的,或者碰巧她实时机械性地做几个动作,诸如头摇一下,笑一下,手脚动一下,等等......
就是这样一个小孩,在加拿大既有生存权利,更有享受特别照顾的权利。我工作的教室里面有24个5-6岁的小孩,从来没有一个小孩笑她,相反有些小孩经常去帮助她。比如和她一起玩,在操场活动的时候,用个小车拉她。
    她每天由一个专门的工作人员照顾,照顾她的人必须有些基本的医护知识,而这个人的工资起码也是12-14加元/小时(大约人民币70-80元/小时。这是我估计的,因为大家不知道彼此的工资)。有时候她家长早上7点就把她送到托儿所,下午5点或者以后才接走。通常是照顾她的工作人员下班了,她还在托儿所,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有一个小领导来照顾她,因为其他老师都有自己的工作。
    马上9月份,她需要上学了,说实话我不知道她能学什么,但是接受她的学校非常重视,特别来了三个老师到托儿所了解她的情况,做了详细的记录。
     加拿大政府每年为残疾人花很多钱,因为有些需要专门照顾。所有的停车场都有专门残疾人的停车位,所有公共场所的厕所,都有一个位置特别大,是专门为残疾人设计的。加拿大的很多建筑物的大门口,都有专门为残疾人设计的一个开门按钮,也有专门设计的供轮椅行使的通道。残疾人虽然看起来是弱势群体,但是他们享有充分的照顾如果他们需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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