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标签为“时事新闻”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时事新闻”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

公安部:退出中国籍要申请和批准(转贴)

公安部:退出中国籍要申请和批准



  • 中国大陆公安部关于中国大陆出国人员退出中国国籍的网站是:http://www.mps.gov.cn/n16/n1555903/n1555963/n1556023/n1556143/n1640839/1712147.html
  •  
  • 要退出中国大陆国籍的,可以从该网站了解退籍的法律程序包括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间并下载申请表。

  • 中国国籍法中中国籍自动丧失的一个条款,是对某些特殊情况而设的(如1980年前后印度尼西亚和中国断绝外交关系,自动丧失的这一条款给印尼这些难民一个解脱的机会)。但在正常或一般情况下,必须按中国国籍法,通过申请,审批,批准和颁发退籍证书的法律程序。

  • 中国领事馆通过中国护照剪角方式作为出籍方式,无法得到中国法律的承认:中国公安部不承认,中国各级法院和法庭不承认。因此,如果当时人在中国有任何法律纠纷,中国警方和法庭仍然将当事人按中国籍处理。

  • 所以如果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外国籍,必须按法律程序退出中国籍。在中国警察前或中国法庭上,当时人可以出表示外国护照和中国退籍证书;同时向驻中国的外国领事馆通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警察或中国法庭继续把当事人作为中国公民,那就是中国政府违反国际法,侵犯外国公民主权。

  • 侨办曲解中国国籍法,把中国国籍法中严格的退籍程序以及例外情况处理的法律条款,曲解为 只要加入外国籍,其中国国籍即自动丧失的单一政策。 侨办的这个错误政策,在剥夺几百万中国大陆出国的老百姓祖国籍,伤害他们同国家的关系的同时,给数量巨大贪官及家属携巨额赃款逃匿国外大开方便之门。 这些贪官及家属利用各种方式取得美国加拿大等外国籍后,侨办的这个错误政策,用外国护照甚至外国护照的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和身份证,成为单一国籍身份的的外国籍人士,给中国的反贪腐造成巨大困难。 自今年猎狐行动2014”开始以来,抓回的和回国自首的贪官寥寥无几。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贪官和掌管赃款的家属已经不是中国国籍。见博客 昦智一《中国籍自动丧失有利于贪官逃匿》一文的分析。http://m./bbs/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1014591 因此,中国公安部网重申退籍按国籍法办事必须申请批准。按国籍法,国家干部和军人不准退出中国国籍。其他人可以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才能退出中国籍。

  • 此规定的网站链接是: http://www.mps.gov.cn/n16/n1555903/n1555963/n1556023/n1556143/n1640839/1712147.html 

  • 办理内容: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申请条件: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薄复印件; (3)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收费标准: 申请费:50元;退籍证书200元 办理期限(暂无具体规定) 办理单位受理国籍退出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注:本文转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博主删除!

2015年6月9日星期二

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范围扩大 你符合吗?(来自: 中国日报网)

综合媒体报道,记者8日从公安部获悉,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研究决定,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中国“绿卡”)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从即日起,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人,可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此次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具体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业、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批准确认情况可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在上述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绿卡”制度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人才竞争,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为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从2004年8月开始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即中国的“绿卡”制度。《办法》规定,对在我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 
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拥有和中国公民在投资、购房、申请驾照及子女入学等方面同样的权利。
截至2013年底,共有5000多名外国人持证。而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超过60万人。长期以来,中国绿卡被称为“世界上最难申请的绿卡”之一。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安部官员透露,近几年,中国“绿卡”政策远未满足国家吸引更多海外人才的需要。中国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降低申请门槛的条例草案,将在科研领域的、教育背景佳、工作稳定、业务突出的外国人囊括进来。“这些举措将吸引更多高端的外国人,包括很多海外的中国人。”公安部在声明中说。
去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荣获201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以及他们的亲属。他当时指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就是释放各类人才的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拓展中外人才施展才华的空间。中国政府将继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按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办事,让外国人在中国拿“绿卡”更容易,来华开展教学研究、投资兴业更便捷,知识产权更受保护。
北京一所国际学校的英语教师埃达·耶恩说,新措施推行后,将有更多符合要求的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可以为这些人提供更多的方便,如开银行账户、申请驾照或购房等。

2015年6月5日星期五

加拿大将扩大生物识别检查旅客国家名单



本国将加强针对需要签证入境人士的保安。总理哈珀今天将在多伦多宣布,扩大入境人士接受生物识别检查的措施。生物识别包括眼睛虹膜扫描或指纹记录这些个人独特特征。
本国目前已经有相关的检查程序,针对来自包括阿富汗、叙利亚和埃及等20多个国家的旅客。渥太华预期会将有关措施,扩大至来自另外近150个国家的旅客。
旅客自己需要支付生物识别检查的相关费用,个人85元,家庭170元。

2015年6月4日星期四

加拿大入籍新规今夏将正式实施 入籍须住满4年(转贴)


加拿大入籍新规今夏将正式实施 入籍须住满4年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政府早前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Bill C-24),其中有关入籍申请中,涉及居住条件的新规定,仍未公布详细内容。加拿大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指出,新规定会在今年夏季正式实施。
  根据《C-24法案》规定,日后新移民申请入籍,需要在6年内,住满4年才可申请,但新规定却迟迟没公布正式实施时间。亚历山大表示,新规定将在今夏生效。他解释迟迟未实施新政策,是为了对旧制下的新移民公平一点。现行的入籍规定是,申请人需要在4年内住满3年。
  亚历山大还说:“传统上,很多人会把6月1日当成夏季的开始。但夏季真正开始日期是6月21日。有关新规定具体实施日期仍有待公布。”